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
(白酒监管技术)关于申报2025年度开放
课题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白酒监管技术)(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重点实验室遵循“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鼓励多学科、多专业相互交流,吸引和支持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平台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发展。依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重点实验室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公告。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主持/主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制修订经历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要求,申请的课题已具备前期研究基础。
2.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主持1项开放课题,有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申请。
3.申请人须与不少于2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共同申请。
4.开放课题资助方向及研究内容见申报指南(附件1),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5.在开放课题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应至少参加1次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活动。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盖章推荐。
2.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寄送到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3.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对申请书进行初审,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并公示。
4.获得资助的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合同书填写,经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后提交实验室,任务合同书将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三、项目及成果管理
1.项目申请人须每年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完成研究后应在1个月内提交结题申请,相关要求咨询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科技保障部。
2.实验室根据中期考评结果,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好的研究课题,并追回已拨付的研究经费。
3.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共享。
4.开放课题资助发表的研究论文应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白酒监管技术)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论文第一作者或论文通讯作者为实验室固定人员,作者单位署名要求如下:
中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白酒监管技术),成都,中国,611731。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Baijiu Supervision Technology,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Chengdu, China, 611731。
同时,应注明“本项目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白酒监管技术)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Baijiu Supervision Technology,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No.)。
5.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发明专利原则上须将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作为第一成果单位,成果鉴定和报奖、制修订标准,成果署名由实验室和项目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协商决定。
6.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课题项目成果参与结题验收。
7.申报人需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且不存在知识产权归属争议。
四、资助经费
本年度拟设立5项开放课题,其中“需求导向类”项目10万/项,“自由探索类”项目3万元/项,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课题,需匹配不低于1:1的自筹经费。具体资助额度以合同任务书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毅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邮 编:611731
电 话:028-81059011,15882480480
附件:1.开放课题指南
2.开放课题申报书
3.开放课题汇总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
(白酒监管技术)
2025年9月25日